西安碑林法院 | 如我在诉解民忧,亲和良善暖民心——一封走心的感谢信

时间:2024-12-23 09:39: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地区气温骤降,微风里夹裹着丝丝凉意,但西安碑林法院法官干警因收到来自一位深受婚内监护权纠纷困扰的母亲“走心的感谢信”而备感温暖,备受鼓舞。

据悉,曾经这位母亲也有一个简单而幸福的家庭,但因与丈夫感情出现裂痕,在双方分居期间,孩子忽然被父亲私自带走并藏匿在千里之外的老家,彻底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

奔波,千里寻亲

在孩子被孩子父亲带离西安后,这位母亲无法与孩子取得联系,更不用说相见,连孩子具体在哪儿生活上学都不得而知。为解思子之痛,开始了漫长、艰辛的千里“寻子之路”。

最终,外地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孩子父亲藏匿孩子。但该保护令出具后,孩子父亲仍然阻挠孩子母亲与孩子见面。

希望,点亮灯塔

这位母亲无奈向本院提起婚内监护权诉讼。本院立案庭侯静婷、孟霞同志收到该起案件后,考虑到该案属新类型案件,也非常理解作为一个母亲的心情,尽可能的为这位母亲开启“绿色通道”,高效地完成立案。

案件迅速分至民二庭朱璘法官,朱法官考虑该起婚内监护权案件确实比较典型且有一定争议,在与孩子母亲沟通完基本情况后,也感受到一位母亲的焦灼心境,随即联系孩子父亲了解情况,孩子父亲提出管辖权异议。

煎熬,漫长等待

孩子母亲眼看就能见到孩子,没曾想孩子父亲又提出管辖异议,虽知孩子母亲的心情已急不可待,朱法官语重心长的告知孩子母亲管辖异议系被告一方依法享有的程序性权利,但会尽快处理该异议。

在以最快速度对被告的异议出具裁定处理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朱法官与立案庭王琰同志立即将该案卷移送至中院,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效率节省了当事人等待的时间。

暖心,正义之光

在中院维持本院对管辖异议的处理裁定后,朱法官遂即开庭审理。考虑本案双方当事人分居多时,矛盾较为激烈,对于孩子监护权互不退让,且婚内监护的案件较为新颖,裁判尚不统一,遂向焦颖茹庭长及王健副院长汇报该案件的特殊情况。

王健副院长与焦颖茹庭长迅速组织民二庭员额法官及助理针对该案件展开研讨,一起检索学习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上级法院的相关裁判思路,最终确定本起案件判决方向,依法判决支持孩子母亲关于禁止孩子父亲侵害其婚内监护权,并由孩子父亲将孩子送回至这位母亲处暂时抚养的相关请求。

收到该判决后,这位母亲对秉持大义、心怀大爱的碑法人表达感谢,由衷点赞“王健副院长的法治信仰、为民情怀”、“焦颖茹庭长的敬业尽责、专业担当”、“朱璘法官的暖心守护、公正裁判”、“侯静婷、孟霞、王琰‘人美心善的天使’”。

这封长达八页的信笺,言简意深,书不尽浓浓情谊,表达了一位处于绝望中的母亲,历经黑暗,重燃起希望的光芒,相信法律的温度与力量;同时,也表达了这位母亲对碑林法院法官干警用心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效率、专业的工作水平的赞美与认可。

 


 

李社武院长批示,只要我们秉持亲和良善的为民情怀、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清净周正的做事风格,站在老百姓角度“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就一定能赢得老百姓的好口碑。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一以贯之以行动践行着“如我在诉”理念,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作者:周瑞婷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