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0 17:27: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非常感谢你们能远赴异地把我孩子的抚养费执行回来,真的很感谢你们!”12月20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接到法院通知领款的电话后内心的喜悦难以掩饰。
申请人岳某与被执行人陈某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育有一女。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2023年双方感情破裂,岳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离婚后女儿随母亲岳某一起生活,陈某每月向孩子支付100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按照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按期支付抚养费,而岳某只身一人带孩子生活、上学十分困难,岳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不得已于2024年8月向彬州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汇中,执行干警通过多种途径尝试与陈某取得联系,但陈某始终避而不见,不接电话。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似乎无处“下手”。后了解到陈某常年在外打工,只有临近年关,工地停工放假才会回到老家,执行干警决定前往陈某户籍地延安市实地调查。到达陈某户籍地后,通过社区居委会协助,未能找到其踪迹,向其亲属询问也未获得有效线索,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经过多番细致的线索摸排,终于在延安市某小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刚开始陈某对支付孩子抚养费很是抵触,通过与陈某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执行干警对陈某进行说服教育,一方面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向其释法明理说情,让陈某意识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已经缺失了父亲的关爱,不能再因拖欠抚养费而让孩子陷入生活上的窘迫。最终陈某认识到支付抚养费是自己身为父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随即全额履行拖欠的抚养费13000元。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也是法定义务,抚养费对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及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离异父母,不仅要按时给付抚养费,还要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此类案件的执行关乎孩子的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
接下来,彬州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始终恪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常态化聚焦“三养一扶”等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作者:杨磊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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