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饮酒猝死引纠纷,看岚皋法院如何巧破僵局

时间:2024-12-20 16:58: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18日,岚皋县人民法院联合岚皋县司法局城关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饮酒致人死亡纠纷。

在该纠纷中,杜某某(死者)受邀在段某某家中聚餐,参与聚餐的共八人,其中六人饮酒(含死者杜某某)。聚餐结束后,段某某提出将杜某某送回家中,杜某某则要在段某某家中烤火休息,其他人便自行离去。在休息时,杜某某因饮酒过量突然出现呕吐等症状,段某某发现后随即拨打急救电话,后杜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杜某某因呕吐物窒息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因杜某某家属无法与段某某等五人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杜某某家属遂到岚皋县司法局城关镇司法所求助。

“联动调解能够事半功倍。”

早在2023年,岚皋法院便与岚皋县司法局就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建立了“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城关镇司法所在接收案件后,研判该纠纷较为复杂,如不及时妥善化解会造成不良影响,联动处置有利于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积极联系法院干警进行联合“会诊”。

“背对背调解,既避免当事人双方激化矛盾,也利于商议化解方案。”

法院和司法所制定了调解计划,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确认”的方式开展工作。由法院干警向杜某某家属进行疏导,司法所干警为段某某等五人做工作。

“当事人情绪激动,我们要耐心纾解、安慰。”

调解初期,杜某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干警耐心倾听其诉说,安慰、纾解其情绪。随后干警就赔偿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调解,但杜某某家属态度坚决,认为段某某等五人未尽到劝阻照顾义务,要求赔偿相应金额,否则就起诉,而段某某等五人也坚持称杜某某死亡与自己无关,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既然家属坚持要起诉,那我们就以案说法。”

法院干警迅速搜集判决和调解的典型案例,整合汇总,向杜某某家属说明诉讼风险,类案推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杜某某家属看到相关判决、调解案例后,态度也变得缓和。随后干警也为段某某等五人讲解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件情节中是否存在未尽到照顾义务的情况,最终当事人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矛盾的成功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类似矛盾提供了新的“样板”。下一步,该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等联动机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解难案、破困局,为和美岚皋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法官提醒:年终岁末,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饮酒助兴不可避免,但也极易引发不安全事故。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饮酒者应量力而行,适量饮用,餐桌上应当相互提醒、劝阻,避免劝酒、酒后开车等行为,就餐完毕后应相互照顾护送。

同饮者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驾未劝阻导致车祸等损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李文浩、吕秦阳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