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0 17:02: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王法官,太感谢您了,真的没有想到才一个月时间我的这个案子就解决了,为咱们阎良法院的办事效率点赞。”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铺委托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民事审判庭王惠惠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5月19日,原告王某与被告2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就原告所有的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二路某项目商铺签订《XXXX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2024年6月12日,原告、被告1、被告2三方签订《XXXX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约定将原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被告2的权利义务转让到被告1,由被告1向原告支付商铺收益等。协议签订至今,被告1却未向原告支付商铺收益,原告为维权,特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了快捷解决纷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王惠惠认真梳理案情,查证相关证据,并及时联系原告和被告,引导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并结合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案件在调解、判决阶段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法律后果,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思考与协商。通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从对立走向合作,从争执走向共识,双方当庭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方式和时间,双方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
下一步,阎良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察实情、下实功、办实事、出实效,最大限度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