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法院 | 让司法救助之光 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时间:2024-12-23 17:52: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彬州法院联合彬州市教育局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兰孙女魏某减免五学期学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8750元,并向王某兰发放司法救助金16000元,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魏某的受教育权,并帮助年逾七十的王某兰解决其面临的生活困难。

 

2021年,彬州法院在审理一起赡养权纠纷案件时,发现原告王某兰的孙女魏某系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魏某一直跟随奶奶王某兰生活,家庭情况极度困难。

 


 

案件判决以后的三年来,刘宏刚院长和承办法官多次来到魏某家中进行慰问,询问魏某和王某兰的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关心、关爱二人的日常生活及魏某的学习情况。同时,彬州法院就王某的家庭情况及时与彬州市教育局、相关学校沟通,共同帮助魏某在彬州市东街小学就近入学。2024年2月,因王桂兰身体原因,上小学三年级的魏某无人接送,吃饭也成问题,为保证魏某的安全,其姑将其送往彬州市小天鹅小学进行全托管理,并为魏某支付了一年的上学费用。鉴于魏某的家庭情况,学校为魏某发放了2024年春、秋学期家庭困难生活补助资金。

 

近日,王某兰因其子女经济情况困难,无法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以无收入来源,无力承担孙女魏某继续上学费用为由,申请司法救助。在接到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承办法官就魏某上学、祖孙二人的生活进一步进行了解,经司法救助委员会评议,对王某兰司法救助16000元。同时,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彬州法院及时将魏某的困难向彬州市教育局反馈,建议教育局对魏某进行帮扶,彬州市教育局得知情况后十分重视,立即对魏某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经教育局与彬州市小天鹅小学协商,学校同意安排帮扶老师对魏某一对一学习辅导,对其进行生活照料和心理辅导,并免除了魏某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至六年级毕业共五学期的学费、早晚餐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8750元。

 

民生事无小事。彬州法院将继续充分司法救助力量,积极联合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救助效果回访等制度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救助工作模式,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作者:孙克凡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