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游客跟团游途中意外离世,家属起诉旅行社索赔,法院判了!

时间:2024-12-17 19:49: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当今旅游盛行的时代,跟团游是许多人选择的出游方式。然而,意外有时会突然闯入这看似美好的旅程。当游客在跟团游途中意外离世时,家属与旅行社之间往往会因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进而引发诉讼。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更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具有重要的普法意义。

案情简介

老王向旅行社报名参加爬山一日游(均为化名),双方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费用包含景点门票、往返车费、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等。次日,老王就随团出游,但导游未跟随老王以及其他团友一起上山。导游在返程集合点名时,发现老王未到集合地点。老王失联后,导游立即通知景区寻找,同时报警处理。经过警察调查得知,老王已经因为高坠而死亡了。后来,老王的家属认为旅行社在客户出现意外后未能尽到其责任,遂将旅行社起诉至西安碑林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老王作为接受旅游服务的一方,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旅行社也有义务保障其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保障报团旅游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登山相比较其他市内旅游产品或者旅游项目具有相对更高的危险性。旅行社作为长期从事旅游服务的专业组织,在组织旅游活动时,需要充分考虑中老年旅游者的身体状况、参与能力、活动强度和可能的风险,在接待中老年旅游者时应当采取更加细致、谨慎的安全保障措施,尽到最大限度的安全注意提示义务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和救助义务。但老王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所能够适应和完成的情况选择活动内容,故老王也应当对其自甘风险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

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旅行社对老王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因该家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有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最高限额内直接将保险金给付老王的家属。

以案释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家属起诉旅行社是有其依据的。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行社对游客负有多项法定义务。首先旅行社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要求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必须遵循合理、谨慎的原则。例如,在安排旅游行程时,应当根据旅游目的地的实际情况、游客的群体特征(如年龄、身体状况等)制定合理的行程计划。如果行程安排过度紧凑,导致游客没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可能致使游客身体疲劳过度,从而增加意外发生的风险。这种不合理的行程安排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旅行社负有风险告知义务。旅游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潜在风险,如特殊的地理环境、当地的特殊风俗习惯、气候条件等。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或旅途中以合理的方式向游客告知这些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建议。对于老年游客群体,旅行社更应详细告知旅游合同内容、行程单、安全告知书等。若旅行社未能履行此项义务,一旦游客因未知风险遭受损害,旅行社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当意外发生时,旅行社还负有救助义务。导游或旅行社工作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游客出现突发状况时,他们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联系当地的医疗机构、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之前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等。如果旅行社在这方面存在疏忽或不作为,也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

旅行社则可能辩称自己已尽到相关义务,即在组织旅行过程中,其操作符合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标准。例如,导游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交通工具选择、住宿安排等方面均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且游客的意外离世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突发原因,如游客自身潜在的严重疾病突然发作,并非旅行社的过错所致。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进行判定。法院会全面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行程安排资料、旅行社的安全告知记录、导游的工作记录、事故发生时的相关情况记录以及游客的健康档案等。如果旅行社存在上述提及的安全保障义务、风险告知义务或救助义务方面的过错,那么旅行社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旅行社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游客的意外离世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特殊的、不可预见的健康原因,且旅行社在意外发生后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那么旅行社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对于游客而言,在选择跟团游时,应增强法律意识。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关注旅行社在安全保障、风险告知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承诺。游客自身也应对身体健康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外出旅游量力而行,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谨慎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及时求助,行程中要随身携带适当的防护用品和必备药品,做好个人健康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游客应如实告知旅行社自身的健康状况,以便旅行社能合理安排行程。游客还应考虑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为自己的旅行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

对于旅行社来说,此案例更是警示其要严格依法履行自身的各项义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行程安排上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确保行程的合理性。加强对导游和工作人员的法律与专业培训,使其明确在旅游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外,旅行社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保存,以便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相关义务。

另外,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当旅行社在旅行业务过程中因为自己的过错对游客造成了损害,保险公司会为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人身伤亡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是游客为自己购买的保险,保障范围更广,包括游客自身突发疾病、个人的意外疏忽等情况,而旅行社责任险主要是针对旅行社的过错行为导致游客损害的赔偿。

总之在旅游活动中,无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保障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张琳娜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