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8 10:46: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月6日,西安临潼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采用“庭所联动+院校联手”模式,携手临潼分局华清派出所妥善化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纠纷止于诉前、让矛盾不出校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课间嬉闹生意外
小张与小李是同班同学,两人均系某小学一年级新生,某天课间玩耍时双方不慎撞在一起,致小李胳膊骨折。
事发后,双方家长情绪都十分激动,一方认为小张是无心之举,只愿承担部分责任;另一方则心疼孩子受伤,要求对方赔偿全部费用。
关于责任划分和赔偿金数额双方家长各执一词,“谈判”陷入僵局。
院校携手化纠纷
见此情形,该校向法治副校长、新丰法庭庭长王娜发出邀请,请求法院力量提前介入。王娜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后,主动对接临潼法院斜口法庭(少年法庭)庭长马煜及包片民警共同走入学校进行调解。
王娜法官先是核对小李受伤治疗所有费用,耐心倾听双方家长的诉求,向其讲解侵权纠纷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等法律知识,温情安抚并开导双方家长。
与此同时,马煜法官结合少年法庭工作经验,劝说双方家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请大家能站在孩子的视角,珍惜他们之间的友谊,妥善化解这起矛盾纠纷。
经过法官及民警悉心劝导,双方家长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庭所联动促和谐
在老师、法官、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家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小张家长现场向小李家长支付医疗费等2500元,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效能,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校园解纷,并加强庭所联动、院校联动,力争“让矛盾不出校园,将纠纷止于诉前”,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岳弋戈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