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法院 | 法治阳光 “未”你护航

时间:2024-12-17 20:54: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想尤为重要。12月17日,西安高陵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王敏及书记员走进高陵四中教育集团榆楚校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营造校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责任吗?初中生有什么法律责任?”法治宣讲在问答中开始,王敏法官以“青少年的法律责任”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述了青少年的三大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三部分内容,其中,对于初中生骑电动车有什么危险着重进行了讲解,告诉同学们要注意安全,不要骑电动车上下学。

 


 


 


 

活动现场,王敏法官与同学们频繁互动,同学们对于王敏法官提出的问题积极举手回答,回答问题的同学获得了高陵法院“法护未”专属小礼品。互动环节过后,书记员还向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倡议书》等法律宣传手册共计200余份。

 

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学校党委书记任新义、副校长桑建设、刘占昭,政教主任陈永健。活动现场,任新义书记为王敏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此次法治宣传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后,高陵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师生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