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6 17:23: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年来,汉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解决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公证+法院宣告死亡”工作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公证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2022年的一天,朱女士满脸愁容的来到汉阴县公证处,述说她丈夫胡先生死亡了,银行留有存款若干,现在钱取不出来,银行需要提供公证书才能取钱,现咨询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事项,公证人员了解情况后,耐心解答相关问题,并仔细查看了朱女士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发现被继承人胡先生的母亲任女士自1990年左右离家出走了,下落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被继承人的母亲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无法受理继承公证,公证员告知情况后,朱女士更是着急了,告诉工作人员,现在她的孩子还小,需要上学,考虑到朱女士的实际情况,我局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制度,特事特办,迅速沟通协调汉阴县人民法院,向法院办案法官说明情况,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程序,后来法院经过宣告死亡公告期,于2024年经汉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死亡,朱女士拿到法院判决书,于近日前往汉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了继承公证,并在三日内拿到了继承公证书。
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汉阴县司法局公证处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采取“零距离”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减免公证费用等便民利企措施,努力做到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通讯员 粟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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