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10:12: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医美手术市场越来越活跃,风险却不容小觑,医美合同履行中出现各种纠纷不断攀升。今日,西安碑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医美服务合同纠纷,被告某医疗诊所退还原告小美医美手术费2万元,并一次性赔偿小美各项损失8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0万元,纠纷一次性化解。
2024年10月,原告小美通过网络广告联系被告某医美诊所业务代理人小林,小林热情地将小美带到被告诊所,并介绍被告诊所的优势和医美手术技术的成熟。经查看小美眼部情况后,被告诊所给出的医美意见为:“双侧下眼袋皮肤松弛,建议实施双眼切开重睑术,内外眦矫正术、双眼下眼袋整复术。”在小林的劝说下,小美通过小林支付了2万元,该诊所随即对小美眼部实施了双眼皮手术。
术后,小美感觉眼部不舒服,找被告诊所处理,被告诊所第二次给小美进行眼部手术。小美称术后在医院注射了消炎针,仍感觉眼部异样,遂前往某公立三甲医院诊治,诊断结论:右眼角膜上皮损伤、右眼结膜水肿。小美遂在医院进行了眼部治疗。后小美找小林协商沟通,因双方言语过激、产生冲突,小林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协调处理未果,双方矛盾升级一度僵持不下,赔偿协商未果,致本案成讼。
受理该案后,碑林法院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法官充分了解案情,沟通了解小美的心理状态和赔偿预期,表示理解小美的焦虑心情,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考虑,暖心劝说小美积极恢复,要保持良好心态。同时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医疗责任纠纷中司法鉴定的流程、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法官多次与被告医务人员沟通,了解小美两次手术经过,探讨求美者的心理诉求及效果接受度等问题,结合国家正在开展的医美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和要求,讲清利害,提出作为医疗从业者要加强行业的规范性、安全性等要求,杜绝广告推销,应提高医美从业人员资质和诊疗水平、规范病历等各方面管理。经法官前后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美容诊所当庭给付小美10万元,再无其他争议。被告通过网银当场给小美转账10万元,该案案结事了,纠纷一次性解决。
法官提醒广大爱美人士: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属于医疗活动,一切须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各位医美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前要认真考察美容机构是否有相关资质,证件是否齐全,同时也需要了解手术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审慎作出决定。对于美容机构,必须依法合规经营,严控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及产品渠道,提高技能水平,提前与消费者沟通好美容方案,告知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
作者| 陈妮娜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