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 | 好意帮忙起纷争 法庭调解促履行

时间:2024-12-13 23:03: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大荔法院冯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帮忙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经营化肥农资生意,为了给化肥客户陈某的阳光玫瑰尽快疏果,自掏腰包20000元给另一代办被告李某,让工人进行疏果。疏果完成后发现,原告转给被告李某的钱并未用于工人工资,疏果农户已将工资结清。原告联系被告退还其垫付的20000元,被告却拒绝退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法庭受理案件后,遂即联系被告到庭谈话,了解案件事实,并安排原、被告进行调解,原告诉前对被告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并要求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但被告仅愿意退还该20000元,双方陷入僵持。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还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为了避免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故在案件开庭时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庭的劝解析理,双方各退了一步,被告当即借钱,自愿退还原告20000元垫付款,原告也自行承担了案件的其他诉讼费用,并当庭自愿解除对被告账户的保全。自此,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即履行,因好意帮忙导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柴成瑶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