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9 14:28: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3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孙某将一面写有“维护正义展担当 司法为民感人心”的锦旗送到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此表达对办案人员的感激之情。
原告孙某与被告徐某系好友关系,徐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孙某借款,为此徐某多次通过邀请孙某聚餐、娱乐、送小礼物等方式加深感情。在一年时间内,孙某通过现金及银行转账方式先后十几次向徐某提供借款达十几万元,徐某则口头承诺每半年向孙某清付利息一次,并在两年内还清本息。还款期满后,孙某多次催要,徐某却找各种借口拖延,迟迟不还款,时间达七年之久,原告孙某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徐某起诉至汉阴法院。
案件审理中,一开始被告只认可了有转账凭证的几笔小额借款金额,仅为原告起诉总金额的五分之一,而对大量现金交付的事实一概否认,原告对被告的举止愤怒至极,但法官仅凭原告提交的现有证据确实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案件陷入了僵局。
几经周折,法官在查阅被告另一起案件卷宗时发现了线索,被告在其中详细陈述了向原告借款的事实,综合该案中的证据和原告提交的证据,法官将每一笔借款的时间、金额、利息等详细予以梳理,并复盘了借款事实,经原、被告确认后全面认可,双方很快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
借款容易,还款难,别让借款成为你生活中的定时炸弹。在向他人借款时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将借据、收据、欠条、转账记录、催要借款记录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予以全面保留。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个人财产状况和偿还能力,关注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千万不可盲目轻信,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记得好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作者:程 姣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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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