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对暴力侵害说不

时间:2024-11-26 09:10: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临近之际,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氛围,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干警前往大唐西市集团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民一庭法官倪晓盈向与会公司员工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着重就人身保护令制度及其申请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大家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勇敢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求助,同时注意保存证据,为司法审判提供法律依据。刑庭副庭长李旭旭分享了家庭暴力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长期家庭暴力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以案示警,号召大家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敢对家庭暴力说“不”。

 


 

宣讲会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进一步加深了对“家暴”的认识,也看到了“家暴”对人身安全、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后期会积极主动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大唐西市集团负责人对莲湖法院送法进企业表示诚挚的欢迎与感谢,并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诉讼活动,从日常管理中不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坚决抵制家庭暴力。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持续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充分营造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共识;另一方面积极履职,认真办理好每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及涉家暴刑事案件,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知识小贴士: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贝尔三姐妹被杀害。为了缅怀这三位女性,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1993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1999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将每年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我国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写入《民法典》。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