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6 09:10: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太感谢法官了,这一下可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我的生猪终于可以正常出售了!”
基本案情
2024年,原、被告经协商签订《合伙养猪协议》,约定由原告提供场地及400头种猪,被告每头投资1000元,养猪的一切费用由原告承担,猪的出栏时间由被告决定。协议签订后被告依约向原告投资400000元,但后期在猪场运营过程中,对于生猪的出栏时间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导致猪场生猪出现死伤问题,双方均产生损失,原告为及时止损,遂向本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请,被告则要求继续履行。此外,原告曾于2021年向被告借款尚剩余21万元未归还。
本案中,双方之间矛盾较大牵扯问题较多,本案的直接纠纷虽为原告诉请解除合同,但其中隐藏着合同继续履行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及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这两件潜在诉讼案件,且本案涉及生猪这类特殊商品的买卖,若分别审理不仅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当事人也将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增加诉累。
审理过程中,法官抽丝剥茧,精准地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一方面,依据事实与法律明确各方责任;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展开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理多维度与当事人沟通。经过多轮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成功化解了当前案件的矛盾,还一并解决了与之关联的另外两起案件纠纷,实现“一案结、三案了、双方和”的良好效果。
“民事案件涉及着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我们不能简单机械的处理法律问题,而是要全面深入的解决民生实际。在处理案件时要找准问题的根源,打开老百姓的心结,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秦岭法庭庞苗法官说,只要能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她愿意多试几次。下一步,周至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时刻念着群众的诉求,尤其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 高蝶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