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2 15:20: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20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石泉客运站、石泉中学、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春潮广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中医医院、池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地,对《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创建办、教体局、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局、卫健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并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准则与规范指引,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为条例的有效施行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驱动力与精神支撑,真正将文明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要在普法宣教上再加力,深入精准加强法律普法宣传,通过喜闻乐见、灵活多样、潜移默化的形式,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多类宣传媒介,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让公民知法懂法。要在服务保障上再提升,政府部门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补齐短板,使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更科学、布局更合理、管理更精细化、服务更人性化,为文明行为促进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设施条件。要在监管执法上再强化,注重法治与德治、倡导与治理、自律与他律、奖励与惩戒相结合,探索建立联席联动机制,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发挥新闻监督及多类群体示范表率作用,营造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常抓常管的良好监管执法氛围。
通讯员:郭依萍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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