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7 10:59: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临近岁末,酒驾醉驾肇事肇祸风险突出,为进一步震慑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案中人”警示“案外人”,切实提高广大驾乘人员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1月3日,周至县人民法院走进隆武驾校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联合周至县检察院、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普法宣传。驾校负责人、教练及学员60余人旁听庭审,沉浸式体验了普法教育。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7日22时15分,被告人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周至县工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周至县工业路检察院十字处,被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时发现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92mg/100ml,经鉴定报告认定,王某血醇浓度为232.94mg/100ml。
庭审现场
庭审中,审判长王聪奇有条不紊地主持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向旁听人员展示了严谨、高效的刑事审判流程。期间,还开展了法庭教育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阐述了驾驶人醉酒后反应能力、操控车辆能力下降情况以及发生事故造成的车损、交通设施被撞场景,从酒驾、醉驾的区分、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醉驾对个人及家庭的影响、如何拒绝酒驾等角度,告诫广大驾校学员树立规则意识,敬畏法律,远离酒驾。最后,法庭经审理对该案当庭宣判,对被告人王某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庭审效果
教练、学员们纷纷表示:“以往觉得酒驾、醉驾不是大事儿,被查处离自己很遥远,通过这次旁听庭审,看到身边人因为酒驾付出沉重的代价,深受触动,今后一定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别人负责,也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付军全及驾校负责人表示:“此次庭审进驾校活动入脑入心,让教练、学员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下一步,周至法院将持续加大普法力度,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为平安周至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 罗颖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