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6 09:53:0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执行局接二连三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其中王普法官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竟然是被执行人送的,这面锦旗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案情回顾
王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即小王,2022年双方协议离婚,2021年其家庭所在地完成拆迁,小王由其母亲赵某抚养。2023年赵某作为小王法定监护人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兑现小王应得拆迁款项,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小王38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普考虑到本案的起因是离婚纠纷,因此决定先做王某的思想疏导工作,经多次沟通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虽小王名义跟其母亲赵某生活,但实际一直由王某抚养同王某生活,且王某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已经单独为小王开户将该得拆迁款项38万元存于孩子个人账户,并未存入小王法定监护人赵某的账户。
执行法官了解现状后,本着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决定对小王账户中的财产进行冻结,保证其财产不被任何一方轻易挪用,为其上一份“法院保险”。后王某、赵某均对此做法表示赞成认同。该案中,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执了之”,而是充分利用“情法理”并举,结合实际情况,让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高效地执结了该起案件。
“公正执法为百姓 心存正义好法官”群众锦旗所言正是法官行之所向,今后,灞桥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努力让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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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