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17:31: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你好,请问是某某社区网格员吗?我是阎良法院工作人员,有一个案件送达需要你们的帮助……”初冬的一天,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给辖区某社区网格员打去了电话。
近期受理的一起原告某银行诉被告张某、被告李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办案人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多次向李某送达未果,而张某与李某虽原系夫妻关系,但现已离婚,亦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案件送达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网格员更熟悉社区人员环境,办案人员便主动邀请李某住所地社区网格员协助案件送达。
经了解,李某近期确实不在家中居住,此时,网格员便充分发挥了熟悉社区人员环境的优势,通过向周围熟悉李某情况的群众询问得知李某近期因身体不适一直在住院治疗。承办人遂请求现场熟悉李某的群众帮忙转告李某要积极应诉,尽快联系法院。三天后,李某主动来到法院领取涉诉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表示对涉案欠款无异议,请承办法官帮忙与被告张某进行协商,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自己会积极筹集案款。最终在承办人的多次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并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履行了案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阎良法院积极推行“网格+送达”模式,借助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力量协助送达工作,有效缩短案件送达时间,提升办案效率。下一步,阎良法院将持续优化“法院+网格”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网格员“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力争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