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12-11 10:16: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法官,今天特地来告诉您,我们如期收到对方当事人给付的第一笔货款,谢谢法官,为我们伸张了正义”。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专门来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系长期向阎良区各个门店供应蔬菜瓜果的经营者,被告系阎良区一家经营餐饮的个体工商户。起初,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向其供应蔬菜,被告亦能按时结算,双方均按约履行义务,合作较为愉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合作中逐渐产生了矛盾,原告方认为被告不按期付款,导致其周转资金紧张,且无故挑刺不好好收货。被告方则认为原告未按照约定供货,供应的菜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加上双方沟通不畅,导致矛盾越积越深,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但被告却拖欠原告部分货款迟迟未能给付,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案件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嗣后,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如期向原告给付了第一笔货款。
下一步,阎良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公平高效处理案件,促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