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西安鄠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工作大局,秉持“涉军案件无小事”工作理念,创新推出“1+2+N”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能动履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军案件,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强军兴军事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2024年,中部战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表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授予鄠邑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鄠邑法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一站式服务,保障立案无忧
“你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想要来咨询一下怎么立案?”
“针对退役军人,我们法院设立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请跟我来这边登记一下......”
近年来,为提升涉军诉讼服务质效,鄠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对涉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原则、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四快”制度。为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答疑、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等线上、线下“一站式”导诉服务90余次。建立健全涉军维权纠纷专门标识,加强对伤残退役军人、老年退役军人关心关怀,提供专人服务、上门立案、优先办理和各类便民服务措施20余次。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司法保障范围,对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赔偿等案件依法减、免或者缓交诉讼费。在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完善与民政部门等的对接机制,让困难军人军属的权利得到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庭、室”两项共建,推进高效解纷
“叔,咱之前不知道地是部队的,用了这么多年已经是咱们占便宜了,现在部队让咱们腾退,咱们该退还是要退,回头我帮你一起搬东西。”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原告为某部队保障部。2021年,被告张某与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租赁2亩左右的土地用于堆放原开办企业的设备及材料等,期限为5年。后张某在土地内搭建了彩钢围墙、彩钢房及简易棚等,并堆放了设备及工程材料。由于该地为部队所有,故部队要求张某搬离。张某拒绝搬离。多次协商未果,某部队将张某遂诉至鄠邑法院,村委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鄠邑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庭长杨筱会多次详细调查走访并详细询问多名证人,综合各项证据查清事实后,张某也在确凿的证据和事实面前知晓了自身的义务,最终在法院明确该地属部队所有,依法判决张某限期腾退土地、拆除建筑物、清理堆放物时,积极地进行配合。
2022年,鄠邑法院挂牌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选派院内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充实涉军案件审判队伍,成立专门团队集中统一审理涉军案件,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化解涉军矛盾纠纷60余件。针对具有典型性或者当事人不便来法院的涉军案件,前往当事人家中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进行巡回审判、判后答疑10余次,在充分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基础上实现“判决一案,影响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同时,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调解的作用,在法院内部设立退役军人涉诉信访接待室,吸纳具有相关案件充分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在接待室坐班,一对一解答来院退役军人案件咨询、问题解答30余人次,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
“N”项活动,筑牢权益保护网
“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我们接受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也更加增进了对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的了解,希望以后可以多举办这样的活动!”法院开放日活动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学院官兵代表感叹道。
近年来,为进一步探索“法律助推强军、军民深度融合”的双拥双建新体系,鄠邑法院创新构建“引进来+走出去”双重路径,举办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官兵法官“面对面”学法等活动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当好编外“法治参谋”,做到问题早发现、情况早处置、纠纷早化解。
依托建军节、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进军营活动,走访驻地部队,开展法律宣讲等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结合案例就民生热点问题及军人军属关心关注问题进行充分以案释法,推动增强军人军属依法办事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能力。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