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 | 法在青山绿水间

时间:2024-09-04 17:48: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岚皋作为旅游县城,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一直是吸引游客的“金钥匙”。近年来,岚皋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战略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擦亮”生态旅游“金钥匙”,“解锁”和美岚皋好“枫”景。

“同学们,你们见过手中画册里的植物和动物吗?

“这个我小时候跟爷爷在山上看到过。”

“这是我们本地特有的野生兰花、野生麂鹿,是国家保护动植物,对于生态循环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岚皋法院南宫山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蔺河小学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享青山绿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学生们介绍本土野生动植物生长生活习性、外形特点等。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通过提问、讲故事的方式,充分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员、践行者。

自2023年起,岚皋法院南宫山法庭就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一直以来,南宫山法庭坚持依法保护、系统保护、高效务实的原则,承担起涉生态环境矛盾排查化解、审判协助、司法监督、法治宣传的工作职能。在学生开学时、村民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法庭干警走进学校、社区、街头巷尾,通过开展法治课堂、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拍摄发布“皋小陶”说法普法视频等方式,排查化解涉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我不管,要么退钱,要么把地给我。”
“我那个是耕地,不能随便转让用作它途,我也是后面才知道。”

在一起土地转让纠纷中,方某将自己的一块耕地转让给王某用作墓地使用,后方某反悔,王某购地目的无法实现便向岚皋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购地款。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一方面为当事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警示其将耕地、林地作为墓地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也从开始的不理解到坦然接受,最终双方协商,方某退还了购地款。
为了防止耕地、林地用作墓地使用,保护土地、林木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承办法官认真起草司法建议书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相关部门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全面摸排调查违法占地建坟情况,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和普法宣传活动。

“我们今天的主题党日就是比赛种树,大家有没有信心!”

“我每年植树节都种树,谁也比不过我。”

 

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岚皋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到民主镇开展“植树复绿”主题党日活动,干警们分工协作,干劲十足,不一会儿,就种好了一片林木。干警们通过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参与到了守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
一直以来,岚皋法院十分重视培养干警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利用主题党日、创文活动,组织干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植树、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以及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者:李文浩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