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法院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9-09 17:41:36 阅读量:

  2022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重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对全体干警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违反值班纪律;

  二、严禁酒驾、醉驾行为;

  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四、严禁用公款送节礼,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严禁违规接受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律师等案件代理人宴请;

  六、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

  旅游活动安排;

  七、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行为;

  八、 严禁接受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红包”、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代金券、会员卡、消费卡等;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

  十、严禁违反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做到“十严禁”,确保令行禁止、不碰底线。

  作者:王萍 付珍珍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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