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7 15:02:13 阅读量:
预防犯罪宣传是检察机关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关键抓手。为精准掌握当前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宣传工作的实际成效、短板不足,进一步优化宣传路径、提升宣传质效,本次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宣传工作开展全面摸排,梳理工作现状,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对策,形成本报告。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立足检察职能,聚焦职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涉企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预防犯罪宣传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构建起线下线下联动、重点人群覆盖、多元主体协同的宣传格局,将预防宣传融入检察办案、司法服务、社会治理全过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工作目标。从调研情况来看,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宣传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部门宣传职责,将预防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保障宣传经费、人员、阵地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丰富宣传形式,既依托法治副校长、巡回宣讲、检察开放日、警示教育基地等线下载体开展面对面宣传,又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打造线上宣传矩阵,推出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的普法作品,有效扩大了预防犯罪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针对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深入机关单位、国企基层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助力清廉机关建设。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新型犯罪,聚焦老年人、青少年、务工人员等易受害群体,深入社区、乡村、养老机构、校园开展专项宣传,揭露犯罪套路、普及防范知识,有效提升群众识骗、防骗、拒骗能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率及受害率得到有效控制。针对涉企犯罪,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讲解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知识,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经营法律风险。
打破传统“单向灌输式”宣传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力。线下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社区服务站等阵地,设置普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咨询,让法治宣传贴近群众生活;线上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漫画、H5、微电影等轻量化宣传产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剖析典型案例,借助网络传播优势,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宣传受众呈几何级增长。同时,积极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社区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构建多元共治的预防犯罪宣传格局,提升宣传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通过持续开展预防犯罪宣传,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显著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同时,检察机关将预防宣传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短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预防宣传+源头治理”的良性互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部分检察机关开展预防犯罪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宣传内容同质化较为严重,未能充分结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犯罪特点精准施策。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员工、公职人员等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认知水平研究不够深入,宣传内容要么过于专业晦涩,群众难以理解;要么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法律问题,导致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尽管线上宣传逐步普及,但部分基层检察院仍依赖发放传单、举办讲座等传统形式,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刻板,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新媒体宣传作品质量参差不齐,多为简单的法律条文罗列、案例堆砌,内容枯燥、形式呆板,难以契合当下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信息接收习惯,传播力和影响力有限。同时,宣传语言过于官方化、专业化,未能用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接地气的语言开展宣传,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难以入脑入心。
基层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宣传工作多由业务干警兼职开展,缺乏专业的普法宣传人才和新媒体运营团队,干警在宣传策划、内容创作、媒介运营等方面能力不足,难以打造高质量、有特色的宣传品牌。部分基层院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宣传设备、阵地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常态化、多样化宣传工作需求。此外,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多以宣传场次、发放资料数量为考核标准,对宣传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缺乏科学考量,导致宣传工作重形式、轻实效。
预防犯罪宣传涉及多部门、多领域,但当前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多为临时性、阶段性,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动机制。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战、资源分散的现象,宣传工作重复开展、衔接不畅,未能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同时,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未能充分调动律师、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社会主体参与预防宣传的积极性,单一依靠检察机关发力,难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格局。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检察人员对预防犯罪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的错误理念,认为办案是核心业务,宣传是辅助工作,缺乏主动宣传、精准宣传的意识和积极性。二是工作理念滞后,未能紧跟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变化,依然沿用传统宣传思维,对新媒体时代宣传规律研究不够,缺乏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三是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工作发展步伐,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精力有限,难以全身心投入宣传工作,同时人才培养、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配套机制不完善,制约宣传工作提质增效。四是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检察机关在推动多部门联动宣传中主动作为不够,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统筹规划,导致宣传工作碎片化、零散化。
坚持“按需普法”理念,深入开展调研,精准把握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犯罪特点和法律需求,制定差异化、个性化宣传方案。针对公职人员,重点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突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针对老年人,聚焦养老诈骗、保健品骗局,用典型案例揭露骗局套路;针对青少年,采用情景互动、案例故事、模拟法庭等趣味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针对企业经营者,围绕企业合规、风险防范开展专题宣讲,切实做到“对症下药”。同时,结合地域犯罪特点,聚焦高发频发犯罪类型,开展专项预防宣传,提升宣传实效性。
顺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趋势,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下丰富宣传形式,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普法集市、流动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感;升级警示教育基地,增设互动体验区、案例展示区,让宣传更直观、更生动。线上深耕新媒体平台,组建专业运营团队,打造优质普法宣传品牌,多制作短平快、趣味化、可视化的宣传作品,用方言土语、网络热词解读法律知识,提升作品传播力。同时,借助主流媒体、短视频平台、社区微信群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法治宣传触手可及。
加强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专职普法宣传人员,定期开展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提升干警宣传业务能力。鼓励干警发挥专业优势,打造普法宣传骨干团队,同时吸纳律师、法律志愿者、教师等社会力量加入宣传队伍,充实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宣传设备购置、阵地建设、作品制作等工作需求,完善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宣传效果、群众满意度、社会治理成效等纳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动宣传机制,制定联合宣传计划,整合宣传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围绕重点工作、重要节点,联合开展大型预防犯罪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同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宣传,构建“检察机关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大宣传格局,推动预防犯罪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徐艳萍(山阳检察院)
编辑:侯宜均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