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2 18:06:41 阅读量:
生活中,家长为孩子报名各类校外教育培训十分普遍。因培训费用拖欠引发的合同纠纷也随之频发。此类纠纷看似金额不大,却极易因长期搁置、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最终走进法院。
案情回顾
当事人为其子女报名参加校外教育培训,培训机构依照双方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培训结束后,当事人因家庭经济紧张,未能及时支付培训费用。
此后,培训机构多次主动沟通催收,但双方就付款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欠款问题拖延日久,矛盾持续僵持。多方协商无果后,培训机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理念,坚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简单机械裁判。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告知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付款义务、恪守合同诚信;另一方面充分体谅其生活实际困难,积极搭建沟通桥梁。
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当场足额结清拖欠费用,该起积压已久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教育培训服务属于有偿民事服务合同,培训机构已按约提供教学服务,接受服务方理应足额、及时支付相应费用。不得以经济困难、沟通分歧等理由无故拖欠款项,拒不履约将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官提醒
1. 坚守契约精神
民事活动中,双方达成合意即形成合同关系,应当自觉履约、诚信守信,切勿因小事累积纠纷、损害自身信用。
2. 坚持理性消费
家长在为子女选择教育培训项目时,应结合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理性消费,量力而行,从源头避免合同纠纷。
3. 妥善化解矛盾
产生费用争议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友好协商,通过合理方式解决问题,切忌消极拖延、置之不理,避免小事拖大、涉诉累诉。(盖 琦)
编辑:贾珮椄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