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促诉源治理 以公益诉讼护文化根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8 17:59:44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筑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8月28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就县域自媒体平台非遗传承身份标识乱象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凝聚治理共识,以检察监督护航非遗活态传承。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中,通过网络舆情排查、专项线索摸排发现,抖音、快手等网络自媒体平台中,部分市场主体未经法定认定程序,擅自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义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泛化、滥用传承人名号,混淆法定代表性传承人身份与民间技艺从业者称谓的法律边界,误导社会公众认知,扰乱非遗文化传播秩序与市场经营秩序,对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生态造成侵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组织召开,邀请听证员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机关代表参会,充分保障各方陈述权、申辩权与参与权。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线索来源、调查核实情况、公益损害认定、法律适用依据等进行全面阐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规定,厘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法定身份属性、认定程序与权利义务,深入分析了自媒体平台非遗名号滥用行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权威性、非遗传承公信力的现实损害,阐明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法定依据与治理必要性。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分别结合各自法定职责,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非遗公共宣传推广、网络商业广告监管等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就当前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作了陈述申辩,并就下一步协同治理提出初步意见。参会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监管职责划分、整治路径选择等议题逐一发表评议意见,开展质询研讨,就构建非遗保护协同治理格局达成广泛共识。

经听证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认为,网络空间非遗传承身份标识乱象,消解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法定权威性,破坏了县域非遗传承发展的良好生态,具有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属性。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诉源治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结合听证各方意见,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牵头开展县域非遗传承名号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非遗传承秩序与文化公信力。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坚持“诉源治理、系统治理”理念,以公开听证促公正、提公信,不断深化府检联动、部门协同,为守护县域文化根脉、推动非遗活态传承、助力文化自信自强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马 鑫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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