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法院法官巧解“心结”破离婚僵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29 11:12:25 阅读量:

近日,汉中汉台法院民三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诉讼期间一方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不当行为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并刚柔并济持续开展疏导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女)与张某(男)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斌(化名)。后二人长期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夫妻关系持续恶化,多次沟通未果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本已十分严重,谁知张某为了赌气不让李某见孩子,竟擅自将小斌接走不知去向。这一不理智行为直接让双方结下“死结”,一方面是情绪崩溃的李某,一方面是下落不明的张某,案件审理瞬间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承办法官陈曼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案件首要任务。根据李某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协调多方力量查找,最终确认张某与小斌身处上海。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张某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讲明藏匿子女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危害,明确告知其妨害李某行使监护权的法律后果。结合沟通中发现张某的情绪不稳定的情况,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张某的家属到庭协助参与劝导,以亲情弥合对立裂隙,最大限度缓解张某的对抗情绪。

与此同时,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并送达张某,责令其限期将孩子带回,以司法刚性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守护李某监护权益。经过双线并进、持续深入的沟通劝导,张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向承办法官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将孩子带回汉中。眼见孩子的问题得以解决,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新一轮调解工作:一边安抚李某激动焦虑的情绪,引导其理性主张权利;一边劝说张某放下对抗心理,充分考虑孩子未来成长。最终双方逐步消除隔阂,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小斌由张某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李某每月探望孩子两次;张某支付李某补偿金10000元。

该案的妥善化解,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制度效用,更体现了家事审判“柔性调解、刚性保障”的司法理念。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兼顾司法约束与人文关怀,既以公正裁判明确行为边界,更以柔性修复弥合家庭裂痕,用司法为民的实践维护各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


作者:张弘扬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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