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07 21:07:31 阅读量: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近日,李某来到平利县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在她身处困境时伸出援助之手。
李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李某身心受创,但因被告人无力承担经济赔偿,其家庭生活陷入较大困难。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承办检察官在阅卷中发现:李某的情况可能属于司法救助的对象,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经控申部门检察官实地走访核实,李某系肢体二级残疾妇女,劳动能力缺失,属农村低保户,家庭困境情况属实。该院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纾解被救助人面临的生活困难。同时,该院依托“1+N”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元帮扶,并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平利县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机制、做实做细因案致困妇女的多元帮扶工作,让司法温度真正触达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她”,切实以检察担当答好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通讯员:高 辉、唐青璇)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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