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 | 一树之争伤亲情 温情调解续乡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1 20:33:17 阅读量:

一棵树木,本是田间寻常景致,却让至亲叔侄心生嫌隙、对簿公堂。近日,旬阳市法院高新法庭秉持温情司法、以和为贵的理念,深入乡村就地调解,成功妥善化解一起同族叔侄间的财产损害纠纷,让一场因树木引发的亲情矛盾圆满化解,重拾和睦乡情。

原告与被告是同宗同族的叔侄俩,本是最亲近的一家人,本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可一桩小事,却让二人关系骤然紧张。

2026年3月,被告在未提前告知、也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承包土地内种植的树木砍伐。树木虽小,却是原告承包地中的个人财物,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砍伐的行为,让原告难以接受。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私下沟通协商,但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争执始终没有结果。亲戚间的隔阂越来越深,矛盾不断升级,无奈之下,原告只得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受理案件后,法官深知,该案看似是一起普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实则是亲属之间的情面与心结之争。双方血脉相连、世代同住一村,如果一判了之,虽然能够厘清法律对错,却很可能彻底割裂叔侄亲情,让邻里同族关系彻底破裂,留下长久的隔阂与矛盾,得不偿失。

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修复亲情纽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决定走进乡村、就地调解,依托村委会熟悉乡情民情和邻里关系的优势,联合村委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摒弃生硬的法条说教,以亲情为切入点,耐心拉家常、讲道理、释法理。一方面,严肃指出被告未经允许私自砍伐他人树木的不当之处,明确告知其私自损毁他人财物的过错与责任,引导被告正视自身问题、主动认识错误。另一方面,也耐心劝慰原告,双方同宗同族,不必因一桩小事彻底伤了亲情。

在法官和村委干部的温情劝导下,情理法理层层疏导,双方当事人渐渐放下了心中的赌气与执拗。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做事鲁莽、考虑不周,主动承认错误,诚恳向原告致歉。原告也感念多年叔侄亲情、同族乡情,选择大度谅解,主动放弃部分经济损失赔偿。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曾经剑拔弩张的叔侄矛盾,在温情司法的调解下彻底化解,紧绷的亲戚关系重回和睦温暖。

 


作者| 刘力搏

编辑| 李娟

责编| 志寿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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