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优势,成功调处一起争议较大、事实认定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双方分歧巨大 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原告系民营建筑施工企业,被告系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建筑企业,双方就工程实际施工范围、应结算工程款、违约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存在巨大分歧。由于双方合作期间资料留存不规范,且前期就工程款结算问题多次自行协商未果,庭审中对立情绪严重。为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但因涉案工程部分施工资料缺失、送检检材完整性不足,鉴定机构现场勘验后要求原、被告双方补充检材,因当事人双方对提交的补充检材互不认可,持续就检材效力问题产生争议,鉴定机构最终依法作退案处理,案件审理工作一度陷入瓶颈。为破解审理困局,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五次庭审,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逐一举证质证,全面梳理近百份涉案材料,厘清双方核心诉求与矛盾根源,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调解:法理相融破局 柔性化解陈年积怨
考虑到建工类案件普遍涉案金额高、法律关系复杂,若简单以判决结案,不仅极易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还会大幅增加企业的时间成本与诉讼投入,不利于市场主体后续经营。为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柔性调解的工作原则,量身制定“分层沟通、逐步弥合”的调解方案,多轮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判决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跳出非赢即输的对抗思维;另一方面同步开展情绪疏导,结合同类案件的裁判与执行案例,帮助双方理性衡量诉讼成本与实际收益,逐步建立协商共识的基础。
针对双方争议最大的账目核算问题,承办法官牵头组织双方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两次专项对账工作,逐份核对施工日志、工程收支账目、施工签证、付款凭证等材料,最大限度缩小双方的诉求分歧。在承办法官前后七次的耐心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权衡利弊、互谅互让,就工程款支付金额、支付期限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涉案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成效:护航企业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该案历经八个多月的拉锯对峙,五次庭审,七轮调解、两次对账,最终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既为原告企业及时回笼了73万元工程款,解决了两家企业积压了一年多的矛盾,也避免案件进入重新鉴定程序衍生更多的时间经济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生动彰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深度融合的司法价值。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精准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切实把“司法为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乔宇婧)
编辑:侯宜均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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