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交警: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来,发个“朋友圈”再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5 11:05:17 阅读量:

针对略阳县城区夏季夜间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增多的情况,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月20日晚,略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依托互联网宣传引导+路面精准管控,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夜查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保命的!师傅,您看这起事故案例,如果戴了头盔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对未佩戴头盔的群众,执勤民警现场进行安全劝导,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普及头盔的防护作用,要求群众时刻紧绷安全弦,算好“安全账、经济账”。

在执法现场,未佩戴头盔的骑行者手持“戴好头盔出发 平平安安回家”宣传牌,拍下承诺照片。“这也是为我们好,我承诺以后骑车一定戴好头盔,不让家里人担心。”民警建议他们将照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通过“自我承诺+亲友监督”的方式,让安全出行理念在社交圈中传递。

 

“这种方式挺特别的,发朋友圈后好多朋友都来点赞评论,提醒我注意安全。”一位年轻骑手表示,这样的“曝光”让他对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有了更深认识。

 

此次夜查行动以教育劝导为主,将路面整治与网络宣传深度融合,共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50余起,开展现场安全教育200余人次,通过柔性执法和宣传引导,让“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理念深入人心,有效营造了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通讯员:庞程晨)


编辑:侯宜均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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