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法院 | 冒用大牌当店名,不卖假货就没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23 09:50:41 阅读量:

“我不卖假货

只是店名或者产品名里用个品牌名

应该不算侵权吧?”

不少网店老板都有过这样的想法

但最近西咸新区法院审结的真实案件中

一名商家就因类似操作踩了法律红线

不仅被判侵权

还要承担7000元的赔偿责任

案例回放

孟某某是一名网店老板,店铺名称为“艾某依品牌直营店”,头像使用“艾某依”“EXXL”标识,店里50余个商品链接均标注了“艾某依”相关字样,买家下单后实际收到的却是“秀之曦”“鑫雪琦”牌羽绒服。

 

法院怎么判?

判决结果:孟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

判决依据:孟某某在店铺名称、头像、商品链接中使用了与“艾某依”“EXXL”商标相同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足以引人误认孟某某店铺商品系“艾某依”“EXXL”商标注册人生产或与注册人存在授权、关联等特定联系。即使实际商品不是假货,这种“搭便车”的不诚信行为也会损害“艾某依”“EXXL”商标商誉、误导消费者、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普法重点:不卖假货≠不侵权

很多人以为,只有卖假货(比如假耐克、假LV)才算违法,但本期案例要告诉你一个截然不同的结论——即便你卖的是自己生产的正规商品,只要在店铺名称、头像、商品链接或描述里擅自使用了别人的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一样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通俗点讲,这叫傍名牌,借大牌的知名度,给自己的店铺引流,让消费者误以为你俩有关系,法律对这类操作的态度很明确:不允许

给网店老板的几条“避坑”忠告

为了避免无意中踩到“傍名牌”的法律红线,以下几条经营铁律请务必守好:

① 管住乱起名的冲动。店名、店铺头像、商品标题及详情描述中,切勿出现他人的注册商标,尤其是那些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驰名商标;

② 杜绝模糊的暗示。不要在宣传语里出现“XX品牌直营”“XX官方同款”“XX渠道代购”等字样,只要这些文字客观上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你跟大牌是一家,法律上就构成了侵权;

③ 进货要“带证”。如果你确实想要销售某品牌的商品,必须取得正规的授权手续,并且在销售时如实标注来源,卖的是正品,不等于就有权使用人家的商标做宣传;

④ 收到传票别“隐身”。万一真的被起诉了,切记要积极应诉,本案的被告就是因为缺席审理,放弃了抗辩权利,法院照样可以依法缺席审判,面对诉讼,出庭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唯一正确姿势。

法官提醒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红线,不仅划在打击“制假售假”的底线上,也同样划在规制“搭便车”“蹭热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边界前。

诚信乃经商之本,守法为立业之基。广大市场经营者应充分尊重他人商标权利,以原创和品质赢得口碑,切莫因一时流量之利触碰法律之网。

唯有合规经营,诚信起名,方为行稳致远的长久之道。


作者 :朱 琳、尚晶晶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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