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三起官司、两年纠缠!西安高陵法院法官“最后一劝”,终破僵局促言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19 22:04:15 阅读量:

一套房子,承载着人们对家的期待和向往;一场交易,本该是皆大欢喜的圆满。可谁也没想到,这起看似简单的房屋买卖,竟接连引发三起官司,纠缠两年之久。一边是急着要尾款、办过户的卖房人,一边是付了首付、装了新房,却因其他原因不想要房的买房人。昔日的交易伙伴,变成了法庭上寸步不让的“对手”。

案情回顾

时隔两年,房屋买卖突生变故

 

2022年,刘峰(化名)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以67万元的总价出售给林涛(化名)。合同签订当日,林涛支付首付款35万元,双方约定剩余房款32万元待房屋满足过户条件后支付,期间由刘峰继续偿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刘峰将钥匙交给林涛,林涛随即着手装修、添置家电。两人都没想到,这笔看似顺利的交易,会在两年后让他们陷入一场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2024年,刘峰联系林涛协商办理房屋过户事宜。不料林涛提出,要求按当前市场价50万元过户,或由刘峰退还35万元首付款并补偿15万元装修及家电费用。

双方协商未果后,刘峰自行更换了房屋门锁,双方矛盾彻底爆发,各执一词,互相将对方诉至法院,但案件经法院调解未果,并经一审、二审后,并未支持林涛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

一念不和,闹成三案“拉锯战”

之后,刘峰又以同一事实再次起诉林涛,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并办理过户手续。案件再次交由高陵法院秦浩文法官承办,这已是他第三次处理这对当事人的纠纷。他深知,只有真正实质性化解矛盾,才能让两人彻底从这场纠缠中解脱出来。

庭审现场,气氛紧张。林涛情绪激动:“他先发解约通知,又换锁,把我的东西搬走,现在又想让我按照原合同约定付钱,我绝不同意!”。刘峰也不退让:“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尾款必须付,违约金一分不能少!”。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审接近尾声时,林涛忽然叹了口气,说道:“那35万首付款,是我到处借来的,为了这套房子,我前前后后投了近45万。现在孩子要出国,我已经另买了房,这套房子对我来说,早就没用了……我真的不想再耗下去了”。这句话,让秦浩文法官意识到,调解的契机来了。

最后一劝

情融法理破僵局

 

秦法官决定试试“最后一劝”。双方依旧带着情绪,谁也不肯让步。刘峰态度坚决:“我最多退他10万,多一分都没有,毕竟是他违约在先。”林涛也丝毫不退让:“不行!太少了,我投了近45万,最少要退我20万,不然这事没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秦法官继续尝试与当事人单独沟通。

面对刘峰,秦法官说道:“按合同约定,你向林涛要尾款,合情合理。但你换锁、搬走对方家具的行为,确实不妥,甚至可能涉及侵权。若是继续打官司,你不仅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可能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而面对林涛,秦法官先安抚情绪:“你心里不好受,付了首付、装了房子,最后却被换了锁,换做谁都会生气,这份心情,我完全能理解。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确实存在违约情形,诉讼反复打下去,不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最终的结果也未必能达成你的预期。”

秦浩文法官用“如我在诉”的同理心,一点点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打开彼此的心结。经过反复沟通和耐心疏导,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最终,在秦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峰一次性退还林涛15万元,双方自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至此,一场历时两年、涉及三案的房屋买卖纠纷,彻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最后一劝,化解两年怨;一份情,温暖两颗心。高陵法院将持续深化“四个最”小切口创新,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耕调解工作,把法理揉进情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实干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促进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作者:齐艺璇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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