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14 22:23:54 阅读量:
离婚纠纷的核心是妥善处理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割三大问题,其中重中之重是依法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贾英俊家住紫阳县高桥镇,甄美丽系云南少数民族,两人于2016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孕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2024年,夫妻俩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同年7月,甄美丽向紫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2026年1月,甄美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不仅坚决要求离婚,同时提出诉讼请求,希望由自己直接抚养两个女儿。相较于复杂的婚姻家事案件,本案基础案情较为清晰,而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成为了案件审理的核心难点。
紫阳法院高桥法庭审理后认为:男方抚养条件与抚养能力显著更优,在对比双方的经济收入、家庭支持等因素,男方长辈更愿意协助长期照料两个孩子;女方长期在外务工,工作不够稳定,无法给予子女有效陪伴,也无法保障子女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两个孩子更愿意跟随父亲、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需要尊重年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两个孩子长期跟随男方及男方家人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亲密的情感依赖,改变现有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会对子女的心理健康、学习生活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更何况,两个孩子自幼共同成长,强行分开抚养会破坏其手足情感与心理安全感。
因此,在全面审查父母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意愿及成长环境稳定性后,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准予甄美丽、贾英俊二人离婚,两个女儿由贾英俊抚养,甄美丽自2026年3月起,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各650元,至两个孩子分别年满18周岁止。
两书一函护成长
抚养权的归属,并非父母一方权利的争夺,而是责任的承接,为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我院在作出抚养权判决后,同步向父母发送依法理性探望承诺书、敦促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告知书及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三份法律文书,以司法温情与法律刚性并重,督促父母依法履行责任。
(一)依法理性探望承诺书:让亲子陪伴不缺席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更是父母关爱子女的重要途径。部分离异父母因过往矛盾积怨,以拒绝探望、故意阻挠等方式伤害孩子,导致未成年人长期缺失一方亲情。我院制发的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引导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主动履行探望责任,同时督促直接抚养一方依法配合,承诺书明确若无故拒绝配合探望、恶意阻断亲子联系,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后果,通过“书面承诺+法律后果告知”模式,既为探望权行使提供清晰指引,也以柔性约束化解父母间的对立情绪,让未成年子女持续享有父爱与母爱的双重陪伴。
(二)敦促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告知书:筑牢未成年人生活保障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维持基本生活、接受教育、获得医疗保障的经济基础。现实中,部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存在拖欠、拒付抚养费的情形,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成长。我院制发的敦促自觉履行抚养费义务告知书,以法律文书形式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通过精准普法与刚性敦促,倒逼抚养费义务自觉履行,为未成年人的稳定生活提供坚实经济保障。
(三)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重塑离异家庭亲子关系
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与成长易造成冲击,而父母的相处方式、对子女的态度直接影响其恢复状态。部分离异父母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推诿责任,让孩子陷入愧疚、焦虑的心理困境。我院制发的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从法律与情感双重角度,向离异父母发出温馨提醒与严格要求,提示函明确,父母双方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终止,父母应共同为子女营造积极、健康的成长氛围,关注子女的心理状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守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以书面形式传递司法关怀,引导离异父母放下矛盾、携手尽责,让未成年人在爱与包容中成长。
动态跟踪促履行
“两书一函”并非简单的法律文书,而是法院从“事后裁判”向“前端预防、全程守护”转变的生动实践。在双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案件中,我院在判决送达同时,同步向父母双方制发“两书一函”,并安排专人开展一对一释法答疑,确保每一位父母都清晰知晓自身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及关爱责任。
后续我院将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定期回访父母双方及未成年人,了解承诺书履行、抚养费支付、亲子沟通等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父母,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司法强制力保障“两书一函”落地见效,对于积极履行责任、用心关爱子女的父母,予以正向激励,助力其修复亲子关系。
同心护苗向未来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司法保护、家庭责任与社会关怀的协同发力,“两书一函”的制发与落地,本质上是一份以未成年人为核心的“守护契约”,它打破了离异父母之间的隔阂,以法律文书为纽带,明确双方的共同责任,无论抚养权归谁,无论父母关系如何,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履行抚养、探望、关爱的法定义务。
在此,我院郑重呼吁所有离异父母:铭记父母身份的责任与担当,以“两书一函”为遵循,主动兑现承诺、自觉履行义务,用耐心与陪伴化解孩子心中的创伤;同时,放下过往恩怨,共同为孩子构建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在完整的亲情滋养下健康成长。
未来,我院将持续优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不断丰富“两书一函”等便民利民举措,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温暖的关怀守护,让司法阳光照亮每一名离异家庭孩子的成长之路,让每一份“两书一函”都成为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实屏障。
作者:田成莲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