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8 20:41:12 阅读量:
“招聘时只限男性,怎么办?”
“怀孕后岗位被调整,合法吗?”
“在工作中遇到性骚扰,该如何留存证据、怎样求助?”
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带着这些问题走进辖区某公司,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检护巾帼 法暖职场”的妇女权益保护宣讲。干警将生硬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案例与实用指引,为在场的企业女职工送上干货满满的“法治节礼”,让法治暖阳照亮职场“她”路。
“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铠甲。”宣讲伊始,干警便开宗明义。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核心法律法规,聚焦“平等就业权”和“特殊劳动保护”两大重点,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职场常见侵权情形。
“证据是维权的基础。”干警的反复强调,引发了在场女职工的共鸣。“如果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想协商解除孕期劳动合同,该怎么办?”“遭受性骚扰后,除了报警,向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针对女职工职场维权中的高频问题,干警们逐一进行了细致、专业的解答,并给出了清晰的维权路径建议。
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宣讲不仅“授之以渔”,也向企业管理层“明之以责”。干警结合印台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工作的通知》,向企业传递了“依法用工、平等保护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这一理念。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宣讲既是一堂普法课,也是一次管理警示,将对照检视自身用工规范,把保护女职工权益落到实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是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传递法治温度,切实将妇女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普法延伸:当权益受损,检察机关如何履职?
当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1.刑事检察: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包括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强制猥亵、侮辱、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对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2.民事支持起诉:对请求劳动报酬、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等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独立起诉的妇女,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3.行政检察监督:围绕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加大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4.公益诉讼检察:针对就业歧视、未合理配备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等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作者:张超艺凡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