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 | 青年干警谈:“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典型案例展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7 15:32:32 阅读量:

“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蕴含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准确回答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怎么看、怎么办的重大问题。即日起,大荔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开辟“青年干警谈”专栏,系列发布青年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交流案例。

朝邑法庭法官助理 黎辉

 

刘某诉杨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从政治上看“为民” 从法治上办“事了”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被告杨某与原告刘某签订《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原告将10亩土地承包给被告,并且被告在承包期间对案涉土地大棚应当妥善保管,承包到期后案涉土地附着大棚应留给原告。但承包期届满后,原告在收回大棚时发现,被告擅自将案涉土地大棚中自己所添附的钢管等材料拆除,原告得知后,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经村、镇两级组织调解亦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承担违约责任。

【从政治上看】

服务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本案中,原告将土地承包给被告,本意是希望通过土地流转获取租金收益,被告在承包期届满将大棚拆除并拉走材料,直接损害了原告的土地权益和财产权益。该案的高效调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的有力维护,体现了司法服务“三农”、保障农民增收的政治站位。且本案原、被告同为一村邻里,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纠纷。此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邻里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促成“当即履行”,这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经济纠纷,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农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往往来自身边的小案,法院受理此案并快速调解结案,及时回应了群众的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了司法在基层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从法治上办】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发现该案虽事实清楚,但往往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为实质性解决纠纷,法官没有简单开庭判决,而是采取“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向被告指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并向其阐明违约赔偿的法律依据以及其必然败诉的后果;另一方面,与原告充分沟通,明确告知其受到损失较小,其诉请不能充分得到法院支持,若法院裁判,所获赔偿远远低于其心理预期,同时,承办人向双方释明了调解在快速实现债权、降低诉讼成本方面的优势。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即赔付原告5000元。这起困扰邻里多年的问题,得以圆满化解。该案件的迅速办理,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后续的执行程序,更弘扬了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办案法官说】

该案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但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本案的成功和解,是大荔县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又一实例。大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作者:黎 辉

编辑:侯宜均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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