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法院 | 寒夜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暖人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4 18:03:38 阅读量:

农历腊月二十二晚上九点,寒风中的村子静谧无声,村民老王家中却灯火通明。镇巴法院三元法庭工作人员携村干部,与原告小杜、被告老王围坐一堂,一场温情的夜间调解,让这起因农村宅基地流转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迎来圆满结局。

今年年初,老王与邻村小杜签订旧房买卖协议,约定以40000多元将400多平方米的老宅卖给小杜,小杜当即支付40000元,并约定尾款待过户后结清。不料小杜办理过户时,因双方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转让,过户手续未能办成。小杜要求解约退款遭拒,遂诉至三元法庭。

随后,法庭联系老王未果,登门才发现其刚做完手术,尚在恢复期,家庭因治病经济困难,无力及时退款;而小杜确定今后将长期在外地生活,买此房已无实际意义,坚决要求解约退款,调解陷入僵局。在得知村委此前曾考虑征用该处土地搞公益事业时,办案人员又有了新的工作思路。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在征得小杜同意后决定延期至小杜年末返乡后再行调解。

腊月里临近农历新年,外出务工的人都陆续返回家乡,白天忙着走亲访友等各种事务,很多时候只有晚间才能回家休整。为了不耽误大家白天办事,经过沟通共同约定在腊月二十二晚上九点在老王家进行案外调解。最终各方如约齐聚老王家中并敲定解决方案:宣布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由村集体以同等价格征收案涉宅基地及附属房屋和自留地等,代老王向小杜退还购房款。在方案生效那一刻,双方矛盾烟消云散,寒夜里也悄然涌动出暖暖的气息。办案人员也为再一次通过案外调解的方式实质性的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感到高兴。

法润乡土,情系民心。镇巴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基层治理力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解决在基层,用耐心纾解民忧,以担当守护正义,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暖走进百姓心间。


作者:张 艳、刘 留

编辑:侯宜均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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