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3 10:49:15 阅读量:
“春节前,36000元赔偿款已经顺利到账,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不懂维权,也没钱请律师,要是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真不知道该怎么办。”2月12日,受援人亲属来到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激动地说道。同时向中心赠送一面锦旗,用最朴素的方式,表达由衷感谢。
2025年11月,旬阳市一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刘某因在某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不慎跌倒,导致左股骨颈基底骨折。事后因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医疗机构拒绝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某及亲属维权无门、无力聘请律师,无奈向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接到申请后,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刘某免除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和事项范围限制,当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旬阳市太极城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许谨承办此案。
承办人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受援人及其家属,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伤情鉴定及经济损失情况,梳理案件证据材料,精准研判法律关系。考虑到受援人作为精神三级残疾的特困人员,维权能力薄弱,承办人多次与涉事机构沟通协调,释法明理,阐明医疗机构对特殊病患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对接法院,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受援人的诉累。
在法院主持及承办人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涉事医疗机构于2026年2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刘某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协议生效后,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持续跟进履行情况,确保受援人权益落到实处。2月10日,涉事医疗机构已将36000元赔偿款一次性足额汇入受援人账户,让受援人在春节来临前切实感受到法治保障的温暖。
近年来,旬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聚焦特殊群体维权需求,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质量监管等举措,让法律援助服务精准覆盖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身边,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