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6 10:18:49 阅读量: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不用打官司,不用走复杂的维权程序,我们赶在过年前就拿到了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代表在拿到了904495元的经济补偿金激动地说。近日,西安高陵法院依托“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劳动争议诉调中心多元解纷机制,协同化解了一起涉及43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群体性纠纷。
案情回顾
企业纠纷牵涉劳动者权益
某工贸公司承接某机械公司油管机加工外包业务,组织43名劳动者提供用工。后因机械公司经营原因暂停派工,工贸公司随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未获经济补偿金申请仲裁,工贸公司因未与机械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经济补偿金由谁承担,与机械公司产生争议。
府院联动
前端化解矛盾纠纷
这起案件不只是两家企业之间的纠纷,更关乎案件背后43名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高陵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模式,开展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一是综治中心快速对接人社局,源头调处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与数额;二是诉服中心开辟绿色通道,根据两企业申请对两企业间的纠纷快立、快导、快分;三是多元解纷中心法官联合调解员开展调解,落实经济补偿金承担的责任主体。
最终,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劳动者代表及企业代表进行示范案例的指导调解,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机械公司向工贸公司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人社局同步出具仲裁调解书,明确工贸公司向43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两份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切实给43名劳动者吃下“定心丸”,有效化解了群体性劳动争议,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圆满结果
年前领款,权益落地
43名劳动者终于在丙午马年春节前顺利拿到了904495元的经济补偿金。至此,这起群体性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减轻了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西安高陵法院贯彻落实西安中院构建的“1+45+N”多元解纷工作体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高陵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