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落实工作规则 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5 17:43:49 阅读量:

2025年以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制度(试行)》《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案件审查报告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重要业务工作的决策作用,引领带动全院工作稳步提升。

全年,高质效审议各类案件和事项共50余件,其中围绕重大案件难点、核心问题,研究讨论各类案件30余件,召开总结检察工作会议5次,提请检委会讨论事项3件,参加检委会集体学习5次,学习检委会规范性文件1次,听取上级院业务指导意见3项。上会议题和事项均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一是优化会前准备程序。严把议题入口关,建立健全议题审核机制,检委办对提请审议议题的必要性、材料完备性进行前置审查,确保审议的案件和事项形式标准、内容详实,并视情提出补充完善意见。规范议题提请、审核、审批、通知及会议准备前置程序,按照会前3个工作日时限,执行案件、事项材料提前分发、委员预先审阅要求,将会议通知、案件报告、法律适用意见或者事项材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送各位委员,保障有充分时间研究思考。

二是规范会中审议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汇报、提问、讨论、表决的议事程序。承办人全面客观汇报案情及分歧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委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素依次发表意见。检察长最后发表意见,并总结讨论意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实记录讨论和决定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修改观点,不得查阅、复制会议记录。

三是强化决议执行与督办。对提交、讨论、表决、作出决定、执行和督办事项在业务系统全流程办理,检委会作出决定后,办事机构及时制作《执行通知书》,发送承办人执行并跟踪督办,保障限时执行到位,形成“受理-议程准备-讨论决定-执行、督办反馈-办结”的完整闭环,树立和维护检委会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26年,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中枢”的关键作用,恪守议事规则,以规范的流程、专业的审议、科学的决策,推动案件和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化发展,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李保玺)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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