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15 11:21:03 阅读量:
2026年伊始,三原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中的专业作用,成功调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新春增添了一抹和谐温暖的底色。
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9月,被告张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额度合同》,借款六千余元,约定分期偿还。但借款后张某某未按约还款,并停用预留手机号码,导致银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遂诉至三原法院。
调解过程
三原法院受理后,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李晓丽负责先行调解。作为一名法院退休干警,李晓丽兼具法律专业素养与群众工作能力。尽管被告手机停用、地址偏远,她仍在元旦假期结束后第一时间赶赴几十公里外的被告家中。面对被告不在场的情况,李晓丽耐心向其父母释法明理,说明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和逾期还款对个人征信的长期影响,引导家属主动联系被告、配合解决纠纷。
调解结果
经过李晓丽的反复沟通,被告父母当场表示愿意代子偿还借款。调解员随即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原告代理律师,如实反映被告家庭经济状况。在多次协调下,原告最终同意免除全部利息与罚息,仅要求偿还本金。被告父母感激不已,当场履行还款义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三原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体现。特邀调解员以专业与温情打通调解“最后一公里”,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追求“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与担当。
作者:卓亚娟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