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法院流曲法庭“以保促审 以保促调” 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08 11:28:22 阅读量:

新年伊始,暖意先行。1月5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流曲人民法庭的法官刚到岗,便收到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发来的感谢信息:“感谢法官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被告杨某已经将案件款60000元全部按时支付到位。”短短数语,满含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信赖。

事情要从2023年10月说起,被告杨某多次从经营钢材生意的原告王某处采购钢材,双方结算后,杨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此后,王某多次催要欠款,杨某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诿拖延,后续更是更换电话号码、拉黑微信,彻底“失联”。王某多方找寻无果,于2025年9月将杨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梳理案情,结合案件财产纠纷的特点,建议王某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此倒逼杨某主动出面解决问题。起初,王某因需提供担保、缴纳保全费,对该建议心存抵触,甚至怀疑法官是为完成内部指标而诱导当事人。面对王某的顾虑,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推进,而是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讲解诉前保全的必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打消其疑虑。最终,王某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

法官随即依法对杨某名下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存款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仅三天后,一直“消失”的杨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明确表示愿意与王某协商处理。原来,账户被冻结后,杨某的日常出行、个人信誉均受到直接影响,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王某见杨某主动现身,也真切认识到诉前保全的重要作用。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杨某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王某钢材款60000元。如今,欠款已全部履行到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以来,流曲法庭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前保全的前置功能,在立案时,对原告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尤其是涉及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发常见的财产类型案件,鼓励当事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保促审,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冯鹏飞

编辑| 李娟

责编| 严江珂

主编| 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