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2-31 17:37:52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毋俊利法官受理了某公司追索欠款的50起案件,通过耐心调解、多方沟通,最终促成其中21起案件达成调解撤诉,用司法温度为当事人切实解决纠纷。
开庭当日,50起案件中仅3名被告到庭。审理中,被告对本金数额无异议,但表示因生意失败或第三方欠款等原因,暂无能力承担逾期利息,并非恶意拖欠。在听取双方陈述后,毋法官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被告还款能力及原告回款需求等问题,建议以更务实的方式化解纠纷,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参考。经过沟通,到庭被告的案件均顺利调解。
那么,未到庭的被告该如何处理?直接缺席判决吗?
法官认为原告给出的调解方案十分优惠,若被告因不知情错过协商机会,既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也对被告造成损失。于是,她逐一核对送达电话,多次致电未到庭被告沟通:有的被告称“去了也没钱还”,毋法官便告知其仅还本金的优惠方案;有的被告表示未收到传票,她核实送达情况后再次释明调解利好;还有被告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试图拖延,她也从欠款事实与调解方案入手,积极引导协商。对通话中或未接听的被告,她反复拨打,绝不放弃任何协商可能。
联系上被告后,针对双方沟通的分歧,毋法官继续从中斡旋。有被告因经济困难希望本金分期支付,她便与原告沟通被告家庭实际情况,最终促成分阶段付款的一致意见;面对被告“来不了法院”“上班时间不便”“周内没空”等问题,她灵活采用网上调解、利用下班或周末时间开展工作,全力扫清调解障碍。
最终,除空号、暂停服务等客观原因无法联系的当事人外,其余案件均完成调解,调撤案件达到21件。被告感慨,若非法官一遍遍致电告知优惠方案,自己险些错失解决困难的机会;原告也表示,调解既给了被告缓冲时间,也助力企业回款经营。案件处理的核心并非判决,而是为当事人实实在在解决纠纷。
对当事人而言,一起案件或许是其一生仅遇的诉讼纠纷,法官的“最后一劝”,既是对矛盾化解的最后努力,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暖心守护。未来,碑林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做细“最后一劝”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纠纷探索差异化调解思路,把问题解决在法庭之内,把关爱延伸到法庭之外,让法律的温暖与力量传递给更多当事人,以司法实践书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答卷。
作者| 刘颖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